第一零八章 总归相识一场

叶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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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为了逃避责任才自杀的,而是为了承担起一个做丈夫、做父亲的,最后的责任。”

    “就算明知道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是他也是爱我的。”

    雷诺不想打断丁浩然。他可以感受得到,丁浩然的心里是有多么热爱韩平:虽然明知道自己对韩平来说不可能不是一个伤害——因为他是苏清芳和丁树海的爱情见证,可是他心里永远都只有韩平这一个父亲。

    而他对孙黎这个一半血统的妹妹,想必也抱着常人难以体会的矛盾感情。他会很爱她,因为她是父亲的亲生骨肉;他也会很恨她,因为他最希望自己才是父亲的亲生骨肉,可是他不是。他又羡慕又嫉妒,孙黎的身上可以流着韩平的血。

    “他自杀的那一天,看起来实在很正常,其实都算很平静。因为他的病,那个时候他的脾气已经不大好了,所以平静得让我们觉得很欣喜。那一天,也是我父母委托丁树海将孙黎送出国接受更好的检查治疗的日子。”

    丁浩然接着说:“因为我母亲还要留下来照顾我和我父亲,呵——那个时候,谁也没想到我父亲马上就要自杀了——所以丁树海安排了一对很可靠的夫妻带我妹妹过去。”

    雷诺不禁插入一下:“就是当年出车祸而死的那对夫妻。他们其实是孙黎的养父母?”

    “对。那天,我父亲微笑着抱了孙黎好久,亲手把她送到那对夫妻的手上,一直看着他们坐着丁树海的车消失。然后,我母亲就像平常一样,送我去上学。回来后,就发现了我父亲已经变冷的尸体……”

    丁浩然捂住自己的嘴,因为太用力,将自己的脸都捏得变形了。眼泪像止不住的溪流,不停地涌出眼眶,很快就淋湿了大半张脸。

    雷诺不由得也微微红了眼睛。虽然他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活生生的父亲,但是这样的丧父之痛他也能隐然体会。他轻声道:“要不要停一下?”

    丁浩然摇了摇头,狠狠地抹去一把眼泪:“没关系。就快讲完了。”

    “办完我父亲的丧事,我母亲就带着我搬走了。那是我父亲死去的地方,她一刻也不能多待。然后搬到新家不到半年,我母亲就出了事。所以孙黎就变成了那对孙姓夫妇的女儿。这之后的事,你们应该都知道了。”

    雷诺:“那,孙黎知道自己的身世吗?”

    丁浩然:“不知道。她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孙家的女儿。”从鼻子里哼出一笑,“后来丁树海收养她,她还一度误以为丁树海对她有什么企图……听说,闹了一场大笑话,挺难看的……不过也总算让她清醒过来了。”

    雷诺:“你是指她的前男友,柳志贤的事?”

    丁浩然微微诧异:“你们连这也知道了?”又说,“我可不知道什么柳志贤。”他一说起孙黎的事,就总是一种矛盾的情绪。

    雷诺:“那她知道你是她的哥哥吗?”

    丁浩然:“也不知道。她只知道我是丁树海的私生子。”

    雷诺:“你在她的面前提起过于谦和吗?”

    丁浩然:“没有。我跟她只见过两次面,每次都没什么好谈的。如果不是你们翻出这么复杂的案子来,我一直不知道,她和于谦和认识。”

    雷诺点了点头,情况已经越来越清楚了。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今天的来访就大功告成了。

    叶知远从胡同里走出来,站在路口又回头看一眼胡同深处。暮色笼罩下的胡同狭长而深遂,像极了某种古老的容器,而那些夹道而落的住户们就是它的内容物。落日透过晚霞洒下一片余光,染得一道道木门砖墙也微微泛着红光。

    真想不到,像青龙市这种颇具规模的城市,还能保留着这样一条古旧萧条的老巷。与其说是世外桃源,不如说是陷落在繁华中的一处寂静。

    迟早还是会被吞噬。

    那些紧闭的,油漆剥落的木门里,有一户是他刚刚找过的人家。可惜的是,人家还在,要找的人却不见了。邻居说那人好几年前就搬走跟儿子住了,好像就在青龙市,但具体地址就不知道了。一个青龙市有五个区,这可叫他上哪儿去找。更可惜的是,那个人还是调查名单上的最后一个希望,也是最重要的人——当年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察。

    叶知远从兜里掏出笔记本,翻出那个名单,都是当年和爆炸案有关的人:廖家的邻居、经手的警察……包括给廖小乔治疗过的医生。

    看着那些名字上一条一条令人失望的红杠,不由得渐渐抿紧了嘴唇。就算有再多的不愿意,也只好在最后的名字上也重重地画下了一条红杠。啪的一下,用力地合上了笔记本。

    不敢相信,六天的时间就这么毫无建树地过去了。明天中午,就是廖小乔和于谦和的婚礼。

    还有十几个小时,能干什么呢?

    叶知远不觉有点儿泄气。人没有了精气神,肚子也跟着不争气,叽叽咕咕地响了好长一串。这才想起来,上一次吃饭还是一大早天都没亮的事。对着笔记本的黑色封面,又看了一会儿,终是无可奈何地长叹一口气,依旧揣进口袋。算计着先找个地方垫垫肚子。

    小吃店都已经开张了,大排档也整整齐齐地在道路两旁拉好了帐篷。小吃店还好些,大排档简陋得一眼就能看个周全。两口铁锅一台煤气炉就成了露天厨房,一阵阵哗哗啦啦的爆炒声,带出一片片混和了各种香味的油烟。再加一桶清水就是所有的清洁措施。

    开这种小店或是大排档的,通常都是夫唱妇随。一个人带着油腻腻、黄得发黑,其实原本是白色的护袖,满脸油汗地炒菜,另一个人就在一旁招呼客人打些下手,看准一点儿空闲赶紧把几只碗盘洗刷干净。

    各家的菜肴大同小异,口味也都差不多,没有人会去研究菜单,也没有人关心卫生问题。客人们喜欢三五结群地一齐挤进帐篷,拖几张塑料凳子肩并肩腿靠腿地凑在一起,吃得满嘴是油,笑得一脸褶子。

    叶知远随便走进一家大排档。

    刚坐稳,老板娘就拿着点菜单一阵风地走过来,打起十二分的热情笑问:“跟朋友约好的,还是一个人?”

    叶知远:“哦,一个人。”

    老板娘:“一个人就来个两菜一汤,再加两瓶啤酒吧。”

    “行。”叶知远答得也干脆,他现在饿得能吞下一头牛,吃什么不重要,赶紧填饱肚子是真,“你看着办吧,快点儿上菜就行。”

    “那就一盘清炒空心菜,一盘红烧肥肠,”听到这里,叶知远不由得抬头,老板娘便也一顿,陪着小心问,“您是不是不爱吃肥肠?”

    “哦不不不,”叶知远连忙澄清,“挺爱吃的,”略微一想,又加了一句,“给我里面再搁两根香菜。”

    “好咧。”

    老板娘便也应得爽脆,嘴皮子利利索索地一滚,报了一个什么汤。叶知远也没认真听,就随她去了。从竹筒里拿出一双筷子,头上还粘乎乎的,本桌上没有餐巾纸,还是从隔壁桌支援几张过来。

    自己给自己擦筷子的时候,忽然就想起廖小乔。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他经常带她吃小店和大排档,甚至于大排档都还算不上,就是一个摊子。廖小乔总把他的筷子擦得干干净净,还会跟店家要一杯开水烫上一烫。即使重逢的那天,时间已经过去十年,她也仍然保留着这个习惯。

    而聂晶,好像没有这个习惯。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带她上这种地方吃过饭。他都是带她去上真正的馆子,有点儿舒缓的音乐,有点儿朦胧的灯光,服务生都穿着漂亮干净的制服。反正他就觉得,聂晶是不能随随便便打发的。

    想到这里,叶知远在心里不由得长长叹了一口气。

    其实,廖小乔也没从他这里得到过什么。连一顿像样的饭都没有。

    也罢。四处奔波跑了这一趟,别当是上了于谦和的套儿,就当是欠了廖小乔的。他和她,总归相识一场。

    正似模似样地有点儿小忧郁,便听铿的一声,两只盘子没轻没重地放到了他面前。才打了个激愣,老板娘早已脚不点地地给旁边一桌送菜去了。叶知远定睛一看,红烧肥肠上的香菜果然只搁了两根,精确得叫人不由得摇头一哂。好在口味是不错的,肠里的肥油都拿得磬尽,五香八角也放得正好。

    振奋起精神,正要下筷子,却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些异样的吵闹之声。一抬头,正见一个女孩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身上背着一个包,两手抓紧了背带,满脸惊恐地看向帐篷外。不一会儿,便又有三个男人叫嚣着追进来。前后两拨人年纪都不大,男人挺多二十五六岁,女孩更小,还不到二十岁。

    其中个儿最高的男人,率先几步上前,一把就扭住女孩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