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大佬

一点虎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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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关采薇惊疑的转过身子来,眼神盯着马小明愣了三秒,这才猛地转过头去。却发现这个从小生于华国北疆省对于华语比母语还熟的自由教恐怖分子,其仍然呆站在哪里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

    正当关采薇脸色阴晴不定的思索这个恐怖分子是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还是对此漠不关心的时候,噗通一声,恐怖分子倒地。

    竟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人就已经莫名其妙的死去了。至少凭借关采薇的眼里还发现不了深入其心肺的那根钢针的痕迹。

    不管她认不认为是鬼敲门,这人都已经死了。她首先激动,但旋即感觉到了手上绳子的压力,似乎这人死去也并没有什么卵用。这对她来说不是一个太好的消息,假如接下来默罕修斯回来的话。

    但是旋即当她转头的时候,就看见马小明已经站了起来,捆缚着他的那根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七零八落,至少没有了捆绑的能力。

    这个他眼中的穷苦小伙子在北安市根本就混不下去才回到这个土疙瘩家乡的男子正咧嘴露出一口白牙来,毫无异样的望着她。

    “你……“

    她惊讶的从嘴中蹦出一个字便没有了下文,深吸了一口气才继续道:“你怎么办到的?“

    “小时候经常被绑着玩儿。“微微一笑,马小明撒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谎。紧接着便站在哪里盯着她。

    关采薇被盯着发烧,不禁开口道:“站着干什么,替我解开绳子啊!“

    “刚刚不是问你,救了你有什么好处?“马小明一服目光短浅小人物的姿态,色眯眯的盯着关采薇,这才让她感觉到什么叫做前狼后虎。原来无论是默罕修斯还是马小明虽然不在同一个队伍,但是一开始都是准备在她的身上得到某些需求的。

    刚松了一口气的关采薇再次提起气来,虽然还是感觉到危险,不过毕竟面对自己已经有过两面之缘的马小明要比只会拿着枪对着她的默罕修斯要可爱许多,她强挤出一丝笑意,道:“你想要什么?我给你钱……“

    马小明摇了摇头,咧嘴笑着,道:“你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是对你有兴趣,我现在正想着如果我这个乡下穷小子能够和你这样的大人物一度春宵,是不是也算祖坟冒青烟?”

    他这样露骨的开口说话立刻让关采薇的面色变得烧红,一时间恨透了眼前这个小子。真不知道他是如何在这种生死两难的地方还能想到那么离谱的地方去;难不成自己的身体真的可以诱惑到比生命还重要的地步吗?

    显然她知道以自己的博学多识没有办法弄清楚马小明究竟在想什么,这和他想不通自由神教的傻×在想什么是一模一样的。经过略微的纠结之后她就准备开口应下来,反正马小明也不可能就地吧?等到走出了丛林,还不能让他好看?

    但是正准备开口的时候,就见带着笑意的马小明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继而转过头缓缓离开。

    “喂!你干嘛,别丢下我啊!”关采薇顿时慌张。

    然而只听马小明慵懒的留话道:“别担心,接下来就会有大佬来救你了!”

    大佬?难不成自己的家人已经知道了自己的信息?她刚刚一怔的时间,马小明已经掀开营帐的帘子走了出去,她想开口,声音却滞在嗓子眼儿里,知道叫不住了。她赫然发觉自己竟然没有一刻能抓住这个男人哪怕一点儿心思,关于他的想法完全是一片透明的。

    马小明离开营帐后一闪身就不见了踪影。实际上他原本也是准备搭救这个女子的,但是现在他知道自己和这个女子可能没有危险。或者从野兽出没那一刻他就基本清楚是有人捣鬼了。他离开之后就一路悠悠的离开丛林,往村子里去了。或者他感觉这场游戏没什么意思。

    但实际上是他并不想和这位漂亮的姑娘继续有所交际,哪怕仅仅成为他的救命恩人这么简单的事情。才离开没有几天而已,他已经开始有点儿怀念北安那座城市了,他觉着他是不是应该回去?

    何雅所带的话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一种威胁,但着实让他感觉到了挫败感。对付强者不一定需要在其擅长的领域压倒对方,仅仅孤独两个字就让许多走在强者路上的人最终失败。

    所以那种排斥,让马小明十分反感。

    就好像这个世界都在讨厌他一样。可能一开始他抱着一颗牲口的心与这个世界阚璇,准备将不要脸三个字发挥到极致。但是最近就像是来了大姨夫一样,一想到自己并不能带着姬小舞或者说跟着赵诗韵在所谓的上流社会扬眉吐气,他就一肚子恼火。

    妈了个jj的,他到底犯了什么错?

    或者就像关采薇的看法一样,自己看上去从来就不像一条吞海吐江的巨龙……至少,在除了唐老爷子以外的其他人看,是这样的。

    …………

    默罕修斯扶了扶自己有些不正的帽子,不禁开口喝骂道:“卧槽!这些野兽今天是打了鸡血了吗?点火都吓不走?”

    “怎么办老大?”

    “吼!”

    一只高就有一米六七的巨虎猛地窜了上来,突突突的枪声喷吐火蛇,顿时便将这只老虎淹没在了火海之中。老虎是丛林之王,那是仅仅以攻击力来说,至少对于熟练的猎人来说,老虎从来都不是最害怕的东西。

    那是因为熟练的猎人有一万种避开他的办法。

    猎物中很难见到有老虎这样的东西,因为除了珍惜以外攻击它得不偿失。虽然打起来并不比一只黑瞎子难,但是获得的却很少,虎肉难吃,除了一根虎鞭之外也就只有一身虎皮。拿出去卖又不行,只能像马小明似得放在家里铺板凳。

    于是接下来默罕修斯碰到了他一生之中遇到的最可怕的怪物。

    那是一只野猪,八百斤的野猪。

    两百斤的人是什么模样儿。这么一想,大致就能估计出这野猪到底长成了什么样儿,整个和一个小型推土机似得,一下子就拱倒了挡着它的一颗大腿粗细的树,丝毫不费力的冲了上来。

    其身上溅射着火花,枪子儿闪烁的突突突根本就没能打破这层厚实的皮。

    “卧槽!这是什么玩意儿!”一个恐怖分子喝到。

    “天主!这是个怪物!”

    “这根本就没办法对付!”

    眼看着自己的队伍都有些慌乱,默罕修斯也不愧是老大,当即朝天开了几枪,道:“都慌张什么?野猪蹭痒的时候会蹭到一种树油,然后在地上打滚沾染泥土。这只八百斤的野猪王长年累月,光身上这层土甲都得三四百斤,枪子儿打不破奇怪吗?攻击他的眼睛和鼻孔!”

    如果没有默罕修斯开口,大概有一部分人都会吓得缴枪自杀。但是经过事实的灌输之后,显然所有人都理解了,当即点头,一边骂着一边开枪。

    而他们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个期间一道黑影窜了过去。

    “吸……嘶!”

    关采薇正在绳子的捆缚下发怔,忽然听到一声奇异响声。连忙转头看去时,只见呆瓜脏兮兮还有点儿裂纹的脸蛋儿出现,鼻涕落到嘴角还没有功夫擦,显然刚才就是他吸鼻涕的声音。

    “卧槽!二傻子呢!”

    呆瓜鬼鬼祟祟的看了两圈儿,骤然冲了出来,手插在腰里站在营帐中间。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比他要大上一号儿的大衣披在身上,哧溜吸完了多余的鼻涕,紧接着拿袖口一擦,他撅着嘴霸气喊道。

    关采薇当即有些怔了,这个十二岁的孩子是怎么深入敌后到这里来?还一脸的毫不畏惧,虽然以她的阅历勉强能看出来小呆瓜藏在眼底的一丝惊心动魄冷汗直流,不过此时能到此还不乱方寸,足见他之胆色。

    “麻痹的!就知道二傻子这个精明鬼又骗劳资给他白打工!”

    不着急给关采薇解开绳子,他首先走到默罕修斯的床上坐下,然后拿起桌边的雪茄来,好奇看了几眼之后放嘴里点着,深深吸了一口。看那浓重的厌恶关采薇真担心呆瓜被这一口歹晕过去。

    “小美人儿,谈谈吧!”

    关采薇恐怕并不知道自己说什么,但是小呆瓜享受的抽完一口烟之后,看着关采薇轻声开口。

    被屁大点儿孩子喊了一声“小美人儿”恐怕关采薇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尤其还是这么匪气十足,让她羞臊也不行,无视也不行,甚是尴尬,最终只好无奈开口道:“你……就是马小明说的……”

    “大佬啊!”

    “废屁少他娘的放,劳资看你开的那铁老虎值钱的很。一百万,劳资安安稳稳送你出去,出了阳川村咱们分道扬镳萍水相逢,咋的个?”

    虽然话音豪放,但显然说出一百万三个大字的时候小呆瓜还是觉得重逾千钧,是自己狮子大张口了。不过上下打量,他最终还是咳嗽了两声。

    “告诉你小美人儿,要不是你年纪大了,劳资一定把你留下给我老弟冬瓜当媳妇儿。一百万不多啦!就说行不行,不行我立马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