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队伍

一点虎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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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来到龙组基地的时候是两天后,两天里他还多陪了陪自己的父母,也急不来,毕竟虽然去北安的时候就已经通知了比索让那边的佣兵过来,但是赶过来还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龙组基地一如往常,不过多了很多造型奇怪的外国人,显然这些都是雇佣兵。不过他们的打扮,实在是太奇怪了,正常的还穿着迷彩服,不正常的就是各种奇装异服了。比如那种打扮的十足暴露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良家妇女的,或者从头到尾只露出一双眼睛的,比如沉夜。

    当然,也有和雷横这样的超级大个儿,不过所有人之中逞论个头的话,还是要数雷横最为高大。与之对比的,骨瘦如柴而且很是矮小的也有几个。当然,也有那种看起来十分绅士的男子。

    总之,就是各种的奇形怪状,惹得训练的士兵也不停的面露光芒,看着这堆形形色色的奇怪家伙。

    西方黑暗世界里并不是全部都是强者,那些浑水摸鱼的弱者,什么地方都不会少。但是能把杀神两个字当做信仰的,没有一个人不是强者。而且很多即便在西方黑暗世界,也是赫赫有名的独行强者。

    雷横和沉夜都是其中比较强的,当然,也有更加强大的。

    训练场中有一个这两天也呆在训练场上的老者,看起来似乎都有八九十了,实际上真实年龄不过五十岁,只有四十多而已。他之所以年纪轻轻便如此枯槁,都是因为修行。

    他是一个堕落苦修士,意思就是对于自己的教义感到了迷茫之后退出教会的苦修士。这种人对自己严格,比如这个老者修斯。除了吃饭的时间之外,所有的时间,就连睡觉也是种修行,他是在训练场里金鸡独立站着睡觉的,一天左腿一天右腿。苦厄的训练方式简直可以用自虐来形容,但并不能不承认这种自虐是有用的。

    他有一个固化的中指,说起来像是瘫痪,其实他的身体都已经完全失去了痛觉这种东西。他的中指被灌入铁水,被他忍痛熬磨成了三棱形状,在西方他有一个可怖的称号,叫夺命中指。

    他的实力,即便雷横和沉夜与之相比,也要差上一线。

    再比如另一个,这个人也是每天沉溺在训练中的。他对枪械的理解,即便是马小明也不敢说完全能够击败,最多在伯仲之间。而且相比之马小明毫无理由的残暴,他则是对于战术十分掌控,他最傲人的一场战绩是站在三百米之外拿枪扫射了四百持枪战士,在他的走位中,这四百战士虽然手中有武器,却没有一粒子弹能够靠近他。

    这个中年雇佣兵叫枪王毕斯丁,曾经也是一个佣兵团的团长,但是在一次战役中全部被灭,但是他却被M国数千人重围时成功逃脱,从此或许是悔恨,再也不建立团队,他崇拜杀神以一屠万的实力。

    还有比如一个十分会打扮的女人,这个女人是混血,有亚裔血脉,身材高挑而清瘦。不过该有料的地方是一点儿也不虚浮的。这个女人原本是M国FBI的特工,犯错之后逃入西方,更是进行了深造。她的浑身上下,没有一寸地方是不可以当武器使用的。

    比如高跟鞋,如果有足够的掌控性,那么十厘米的高根性并不是奔跑的累赘,反而是致命的武器,至少比男人的军靴多了不知道多少攻击力,而且她的鞋子也是经过特殊加工的。

    还有衣服,她的衣服上有很多金属坠饰,收边都是用一根软钢丝,她使用起来的攻击力,自然不能用软钢丝来形容。如果战场上还有拼刀的最后一刻,那么这些武器将张扬出最绚丽的光芒。

    “老大,这些都是些什么家伙?士兵?这种人可以称为队伍!?我觉得这简直就是破坏了队伍的严谨性!没有丝毫的团体性好吗!”一个华国军官跑到自己的校官旁边轻声说到。

    这时一些人在训练场上训练,华国军队的训练气势也算强烈,但是在坐各位,无一眼睛上都冒着不屑的目光,这让人感觉到十分气愤。毕竟在这里的士兵,即便是在华国,也都是十分强大的队伍了。

    “好了,别说了,好好训练!”校官瞪了那个军官一眼,不过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也对这些趾高气扬的士兵毫不服气。

    “切!都是些什么东西!”这军官冷哼了一声。

    正在这时,忽然一个人影缓缓的走了过去。

    是一个络腮胡子大汉,体型肥壮,但是并不算高大,是个光头,戴着墨镜,叼着一根雪茄。穿着迷彩短袖,仿佛紧紧的勒在了他身上似得,腰间的皮带上装着各种武器,背上也背着枪。

    “华国人,你在讽刺我们?觉得我们比不上你们吗?”

    这个人的华语竟然说的极为标准。

    这个军官愣了愣,紧接着面色冷了下来,军人没有一个是怂包,只服强者,他冷看了这个络腮胡子几眼,轻道:“如果不是上级安排,你们这种不听从命令的家伙,早就应该离开这里了!没有一点儿严肃性,还叫军人?”

    络腮胡子忽然一脸惊讶,喝到:“你说我炮王格朗不是军人,难不成你这种瘦弱的小白脸算是军人?“

    炮王格朗,这是个响亮的名号。

    这边的吵嚷瞬间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这些来自外境被允许才能来到华国基地的雇佣兵很多都凑了过来,甚至那些平时不近生人性格冷淡的也都过来了。无他,现在的情况,他们杀神的追随者显然是必须要包成一团的,否则在华国部队,对方人数多势力庞大,被欺负怎么办?

    这一下,周围训练的几支部队也都凑了过来给华国人壮声势,一瞬间有些剑拔虏张起来。那个校官原本想开口,但见了这种场面,知道大家都不服,因此也就没有说话,反而站在了列前。

    就算被处分,这一口气也要争。华国军队是小白脸?开玩笑!

    格朗继续吼道:“小伙子,我不知道你有什么阅历?我毕业与柯达尔猎人学校,在D国少校队接受过训练,曾参加过拉依克战争,最煊赫的战绩是一个人团灭一个炮兵团队,因此被人称作“炮王”,你呢小军官?你有什么理由说我不是军人!?“

    这个军官原本气势雄厚,但被格朗这么一说,忽然眨了眨眼,D国少校队?那可是D国最神秘的队伍,存在历史已经有两百年,但是征集过的队员不超过1w名,每一个都是最尖锐的特种兵,眼前这个家伙竟然在那里训练过?“

    不过他旋即想到:这个家伙一定在撒谎,那种地方是什么人都能去的吗?眼前这个没有丝毫军事素质的家伙一定是在骗他。

    “哼!别吹牛皮,有本事战场上见真章!比枪?格斗?手枪步枪狙击随你选!”

    这是打算替华国军队挽回面子了。

    “好!那就来!”

    格朗怎么会害怕?一言不合之后,一场争斗就这样在训练场上开始了。上千人的围观下,这个军官和格朗聚集在了靶场,准备开始比斗。

    首先是手枪定靶,定好十枪,两人毫无疑问都得了十环的傲人成绩。当然,这不过是最基础的一环。紧接着是狙击定靶,然后两人毫无疑问的仍然都是十环,十发的话,两人都是百环战绩。

    毫无疑问的,虽然格朗看起来有些吹牛,但是实力还是没话说的。尤其是当移动不固定靶位的环数也是满环的时候,那个军官上尉已经有点儿相信对方“吹牛”了,因为确实很不简单。

    接下来,就到了最难的步枪射击了。

    步枪点射,毫无疑问是所有枪中最难的。包括二百米、三百米和五百米点射,最后的五百米,实际上只要能十枪全部在拔上,就已经是了不起的神枪手的,至于十环。现在整个龙组恐怕只有龙首和龙角能够完成。

    因为步枪有后推力和偏差,所以一般只要能限制在四环之内的,都已经是真正的神枪手了。

    两人对视之后,拿起枪来,射击。

    第一个,是二百米的连射靶。

    两人哒哒哒的开枪,全部是十环。到这个时候,格朗的表现已经足以获得华国军队中人的一声喝彩了。

    紧接着是三百米的靶位,两人同时哒哒哒开枪。

    记环的士兵一脸惊讶的传来信息,两人都是九枪十环一枪九环。这可真的是棋逢对手了,那个少尉现在完全相信这个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家伙所说的经历。

    不过失去了军事化素质,还配叫兵吗?

    五百米靶位射击,这毫无疑问是最难的一个目标了。两人看起来都认真了许多,格朗点上了一支雪茄,看了那个家伙一眼。

    两人举起枪来,哒哒哒的连续开枪。

    “结果怎么样?”

    前面的都没有分出来胜负,那么毫无疑问这一次是最终的决胜机会了。这次一样的几率微乎其微。

    果然,确实有了偏差。

    “两个十环,三个九环,四个八环,一个七环!”这是那个上尉的战绩。

    七环之内,绝对是毫无疑问的神枪手!!!

    “两个十环,三个九环,两个八环,两个七环,一个六环!”这是格朗的。

    这个结果刚刚被宣布,所有人都是凝滞。因为这两个人无论那个,都绝对是真正的神枪手了,但是最后的结局,是华国的军队胜利了!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为自己的队伍争光了!

    “艹!”格朗一把将手中的雪茄摔在地上。

    这时,整个队伍都传来了强烈的欢呼,显然是华国军队发出来的。不过倒是没有人再鄙视格朗了,因为他的实力也的确足以被人尊敬。那个上尉也是捏了一把冷汗,他好歹是特种部队中的超级尖兵,要是这次输了,可就牛皮吹大了。

    但就在这时,人群中忽然走出了一个擦着迷彩油的冷面中年,显然也是雇佣兵。

    他十分愤怒的走到了靶场前,拿起枪支,直接对着靶场连开十枪。步枪打击五百米靶位,他为什么要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