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十年如一年

马敖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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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群疏散之后大刀迅速找到摇滚酒吧的监控控制台,还好已经被砸烂,监控录像是记录不了什么的,真要出了事从下面找个缺钱的朋友站出来顶罪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这次带来的人不光多,嘴也杂,就怕出几个能被收买的叛徒,这样金良就是有再大的本事也摆脱不了干系。大刀蹲到罗汉的身边,用手指放到罗汉鼻子上摸了摸,抬头说道,还有气,估计一时半会死不了。吉光顿时就怒了,骂道,还有气在这里装他妈什么死人啊,把刀给我,让我再补两刀。包皮紧忙拦住吉光,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也快走吧,万一这时警察来了就一点机会没有了。

    这时谁也刹不住车,我心想,我草,我身上还有伤,这次又得旧伤舔新伤了。

    这时包皮在另一辆车上给金良打电话问到,你们怎么还不走。金良说,包皮哥,你先走吧,我们不顺路。包皮开车走之前吉光从他的车上下来坐进金良的车上,说到,金良,包皮和你不顺路,我和你顺路。金良苦笑到,吉光兄弟,你何必再回来。吉光说,我要不回来,也不知该往哪去,不跟你们一块走,我一个人走多没意思。金良哈哈大笑,说到,也好,反正就我们几个,也没有外人,那就谁也别走。垃圾也哈哈大笑,接茬说到,咱们就在这彪,看谁先走。

    这时留在车上的有给金良开车的垃圾,金良本人,大刀,我,小飞,吉光。我和大刀小飞吉光四个人挤在后面,一辆小奔驰被塞的满满,四个人用各种极限的姿势坚持在后面的座位上,车停到距离摇滚酒吧一百米外树下面,垃圾和金良负责观察,我和小飞吉光大刀负责在后面坚持,小飞报警五分钟后我突然很不解情怀的想让警察叔叔快些来,这样就可以把金良这个坏蛋抓走,这样后面这四个人可以有一个人坐到前面,这样后面就只剩下三个人,这样后面就他妈的不至于这么挤。

    罗汉的脸冲着地上,身子下面流了一大片血,血很浓,估计罗汉平常爱吃肥肉,甘油三酯肯定偏高。还没有到正经事上就正经出了事,这让大刀和包皮异常紧张,很快就疏散了人群,让大家各自开车回了家,吉光对此到是很不以为然,用脚把罗汉的身体拨拉正,我在旁边又很不争气的腿软了一下,我估计站在我身旁的小飞这时也硬不到哪去,我看到罗汉肚子有个血肉模糊的大窟窿,很粘稠,估计金良三刀都插到了一个地方,不知把罗汉的后背有没有被|插透,罗汉闭着眼睛,表情很淡定,就像一个死人一样,虽然我长这么大还没真正见过死人,尤其是没见过五分钟前还活蹦乱跳的死人,但看罗汉的样子实在是像个死人,想到这里,腿软的差点坐到地上。

    垃圾还没有动的时候,小飞在后面已经拿起了电话,像个领导一样说到,110吗?摇滚酒吧发生命案,你们来一下。说完就挂了,小飞淡淡的说,金良,我比你更期待能早点的找到原明,我希望这次你之后的行动能稍微慢一些,给我个机会,让我亲自处理。之后大家上了车,在车上一片死寂,都不说话。这种沉默的气氛已经保持了很多天,从辉煌球厅被查封,到现在。

    这一天,这一晚上,让我见识到了另一个金良,我一直认为金良和大刀属于一类人,属于为了兄弟可以两肋插刀但在插刀的时候仍旧保持沉着冷静的一类人,我一直认为他们这两个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会冲动的,即便他们的生命就是在演绎着一场又一场的冲动,但是这一天,我看着金良的背影,我看着金良身后冒着火焰的夜风,我的后背突然一阵发麻,我很丧气的觉得,金良要是这样一直跑下去,不知我还能不能追上。

    走之前我又看了罗汉一眼,我看到他还是安静的躺在那里,估计这次是真的受伤了,关灯之前我觉得他很孤单,之后又觉得自己很孤单,不知道这种生活到底能坚持到什么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也像罗汉这样,安静的躺在某个角落。

    金良走到门口的时候顿了一下,说道,我们不能这么开车走。大刀问道,不能开车走怎么走,步行走?金良摇摇头,说道,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能就这么走了,我觉得我们应该主动些,说完拍了拍垃圾的肩膀,说道,垃圾,报警。垃圾一愣,问道,报警做什么?这还没怎么样的你就准备自首了?金良说到,我自首个蛋,我的意思是让警察来,我就不相信警察来了原明还不出现。只要原明一出现,我就不相信我不能跟到他老窝!

    大刀还在后面边跑边一声一声的喊金良,声音带着颤抖,我知道大刀心慌了,不光是大刀,后面跟着的我和小飞也心慌了,不知道吉光这时有没有心慌。在这个板寸男人扭头的一瞬间,大家同时看到了这个人的面目,不是别人,是我们的老朋友,本来应该被判十年的太子殿下。

    金良十几秒就到了摇滚酒吧门口,这时这个板寸男人才刚准备往里进,估计是感觉到后面有一阵风,下意识一扭头,然后下意识大喊一声我操,扭头就往来时的方向跑,金良在后面抡起一刀没有砍着,跟着在后面追。大刀在金良后面,但速度要差一些,只好冲金良喊道,金良,别追了,前面肯定有人。但是这时的金良,耳边应该只有风声,其它的,什么也没有听到。

    事后知道,原明不知用了何种手段,或者原明这个市长老子爱子心切,不知用了何种手段,让太子得以翻案,之前的抢劫和重伤害的案子全部以证据不足的理由被推翻,最后以聚众斗殴改判了一年半,直接从重型监狱转送到了劳教所,没几天就重见了天日。当时太子被批捕的时候,乌鸦从局子内部找了很多人,还亲自搜集到了太子很多证据,只希望能够正常重判,结果,原明貌似不费吹灰之力,太子就出来了。不知十年如一日的成语是不是就从这种事件里提取的。只是看到太子的一瞬间,我想大刀心里就已经知道,整件事情,已经不是这些人可以承受的,整件事情的结果,也不是这群人可以左右的。也就是说,我们赢不了,我们肯定输。

    正在后面挤得的难受,就听见金良在前面几乎在喊,你们快看,那是谁。大家同时停下动作,把脖子伸起来,路灯下看到一个梳着板寸头型的男人鬼鬼祟祟的往摇滚酒吧门口走。大刀眯着眼睛看了半天,问道,那是谁,是原明么?金良自顾自的说,我草,真没想到,真牛逼,十年啊,十年啊,连他妈一年都不到,就出来了!这时这个板寸男人已经打开了摇滚酒吧破烂的门,说时迟那时快,一眨眼的功夫,金良从车座底下抄着刀就已经追了上去,垃圾在旁边伸手想拽金良一把都没有拽到,金良下车之后大刀也在旁边打开了车门,车门刚打开,他就被挤了下去,紧接着我和小飞吉光也都往金良方向跑去,跑之前我还扭头喊了垃圾一声,但垃圾没有回声,我突然觉得垃圾的表情很奇怪,那是一种说不清楚的表情,也不知是恐怖,还是纠结,脸色像鬼一样的白,我边跑边喊,垃圾,你怎么跟个鬼似的,快他妈上啊。

    后来我一直为我这句话感到懊恼,到现在,也在懊恼。

    大刀说的对,前面确实有人,还不止一个人,跑了不到一千米,就看到一辆打着双闪白色面包车,在这辆打着双闪的白色面包车后面,还跟着一辆白色面包车。太子跑在最前面,金良跟在后面,大刀在金良后面,我和小飞吉光在大刀后面,这时我扭头看了看,想看看垃圾有没有在我后面,但是我很失望,垃圾并没有跟上来,再把头扭回去的时候,我看到太子已经跑到了第一辆面包车的车头,这时面包车猛的一下打开了远灯,奔跑中眼睛一晃,前面一片光亮,光亮里还夹杂着明晃晃的光亮,我知道那是砍刀的光芒,紧接着面包车的侧门已经打开,出来第一个掂着刀的男人,我看到他的动作不是很快,可以用不慌不忙来形容,我看到他的身材很壮,可以用比大刚还壮来形容,他刚一出来,后面又出来一个,第二个出来的人可以用第一个人来形容。

    金良这三刀算是彻底拉开了和原明决战的序幕,其实罗汉对于原明来说就是一条狗,原明出钱,罗汉出力。但是打狗确实要看主人,所以我们看县级以上的领导都不怎么养狗,因为没办法牵出来遛,稍微有点不注意爱狗就要被老百姓打死在街头,金良这三刀准确无误的向原明传达了一个信息,这个信息要比发短信更让人震撼,金良隔空告诉原明,这三刀,其实是给你的。